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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领域未来三年政策走向预判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6-06-18 1010:0606

【行政争议法律服务正在迎来结构性机会】

在多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中,我见证了一个明显的趋势:行政争议正在从"小众冷门"业务领域,逐步走向法律服务市场的主流视野。这个转变背后的推动力是多方面的——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政府行为的法治化程度提升,以及社会矛盾在特定领域(征收补偿、环境维权、信息公开等)的集中爆发。

作为在行政争议领域有十余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我对未来三年行政诉讼领域的政策走向有以下判断。

【判断一: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将继续扩大】

2024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将行政复议前置的范围从原来的少数几类案件扩大到了更多领域。这个趋势在未来三年将继续。

行政复议前置的逻辑是:行政争议应当先在行政系统内部寻求解决,给了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机会。对当事人来说,复议的优势在于免费、周期短(六十天)、门槛低。但复议的弱势同样明显——复议机关和被申请行政机关往往是"自己人",纠错意愿和纠错能力都存在局限。

对于律师业务而言,复议前置的扩大意味着两个方面:一是维权路径的延长——当事人需要先走复议才能走诉讼,周期拉长;二是复议阶段的律师代理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复议不能抱着"随便走个过场"的心态,需要在复议阶段就拿出和诉讼同等认真程度的准备。

【判断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将更加活跃】

《行政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一并请求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权利。这项制度在过去几年的使用频率不高,原因之一是法院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比较保守,很少正面否定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但这个局面正在松动。最高法院在近几年的一系列判决中释放了信号: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是行政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应当依法行使审查权。

未来三年,我预计在征地补偿标准、社会保障待遇认定条件、环保排放标准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领域,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将成为行政诉讼中的常规手段。对于律师来说,掌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论证方法——从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内容合法性三个维度展开分析——将成为行政争议领域的基础技能。

【判断三:行政公益诉讼的边界将继续扩展】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过去几年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推开的快速发展。当前,行政公益诉讼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法定领域。

2025-2026年的趋势显示,公益诉讼的触角正在向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延伸。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活跃度明显提升,这给相关领域的行政机关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应诉压力,也为律师参与公益诉讼(作为支持起诉人或代理人)开辟了新的业务空间。

对律师而言,公益诉讼领域的拓展值得关注。虽然公益诉讼本身的商业化程度有限(通常不是按标的额收费的大案),但它带来的品牌价值、专业声誉和制度参与感,是其他业务难以替代的。

【判断四: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标准将在争议中趋于明确】

行政协议(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征收补偿协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等)是横跨行政法与民商法两个领域的特殊制度。2019年最高法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司法解释出台后,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有了基本框架,但实践中仍有大量争议问题悬而未决。

未来三年,我判断以下问题将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形成较为统一的裁判尺度:

第一,行政协议中行政机关的单方变更权和解除权的边界。行政机关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基于"公共利益"单方变更或解除协议,以及变更解除后的补偿范围如何确定。

第二,行政协议无效的认定标准。什么程度的"违反法定程序"会导致行政协议无效,什么程度的程序瑕疵不影响协议效力——这个区分在招商引资和城市更新领域极其重要。

第三,行政协议纠纷中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边界。部分行政协议纠纷(特别是涉及PPP项目公司和政府之间的商业安排),到底该走民事还是行政路径,目前仍有模糊地带。

这些问题的逐步明确,将为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争议解决的律师提供更强的工作预期。

【判断五:行政赔偿标准的提升是可预期的方向】

行政赔偿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明确的:提高赔偿标准,增强救济功能。

当前行政赔偿仍然存在"门槛高、标准低、周期长"的问题。特别是在违法征收拆迁赔偿案件中,"赔偿不低于补偿"这个原则在实践中贯彻得不彻底——当事人在征收中如果接受了征收补偿,即使后来发现征收决定被法院确认违法,也很难再主张赔偿以"补差价"。

但积极的信号也在出现。近年来地方法院在部分行政赔偿案件中突破性地支持了间接损失赔偿,甚至适用了惩罚性赔偿的论证逻辑。虽然这些判例还不构成主流,但它们代表了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方向。

我保守预计,在未来三年内,最高法院可能会出台关于行政赔偿标准的进一步指导性文件,适度扩大赔偿范围,让行政赔偿更好地发挥"制裁违法行政、救济受侵害权利"的功能。

【对律师业务的启示】

上述趋势判断如果成立,对律师业务意味着什么?

对于以行政争议为主业的律师:行政复议代理业务将显著增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论证能力成为核心技能,行政协议纠纷将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对于以政府法律顾问为主业的律师:需要更加关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在决策前端规避被诉风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也将是重要课题。

对于综合型律师:行政争议与其他业务板块(建筑房地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的交叉领域蕴含着大量机会。征收补偿律师需要同时懂行政诉讼和房地产法律,环境维权律师需要同时懂行政诉讼和环境法——纯粹的"行政法专家"正在竞争不过"行业+行政法"的复合型律师。


作者简介:陈孟律师,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1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擅长建筑房地产、行政争议等业务。曾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等多家政府职能部门及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社会职务:浙江省律师协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委员会秘书长、温州市律师协会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温州市未成年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律师调解员、温州市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成员、温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员。

个人荣誉:温州市律师行业2017年度、2020年度"优秀党员"、温州市第八届"青年律师之星"、温州市律师行业(建筑房地产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行业(房地产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行业(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优秀工作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团委"优秀团支部干部"、温州市慈善总会"优秀慈善义工"、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温州律师AI应用大赛二等奖。

专业领域:企业合规、土建施工、房产纠纷、装饰装修、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776952361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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